根據(jù)《湖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湖口縣在外任教教師“歸雁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湖府辦發(fā)[2017]80號)文件精神,因教學工作需要,需補充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緊缺學科教師,請示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實施2024年湖口縣教師“歸雁計劃”,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名額
2024年“歸雁計劃”崗位名額:農村中小學10名。其中:初中5名(初中音樂2名、初中體育2名、初中美術1名);小學5名(小學音樂1名、小學體育3名、小學美術1名)。
二、實施范圍
1.湖口戶籍或曾系湖口戶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師;
2.配偶系湖口縣常住戶籍的在外地任教的教師;
3.父母(岳父母、公婆)系湖口縣常住戶籍的在外地任教的教師。
4.在湖口縣行政、事業(yè)和企業(yè)單位工作,且正式在編在崗滿3年或在湖口縣社保繳費3年的干部、職工的子女或配偶在外地任教的教師。
三、基本條件
(一)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在同一縣域(或同一設區(qū)市市直學校)公辦學校任教累計不少于5年(即:2019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為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員和特崗教師的服務期可與其轉為正式編制教師后的工作時間累計計算);
2.年齡40周歲以下(
3.具有相應層次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如:初中音樂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音樂教師資格證);
4.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5.服從我縣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歸雁計劃”實施范圍:
1.近3年內年度考核及師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已同時申請調往湖口縣教育系統(tǒng)以外的工作單位的;
5.其他不宜調動情形。
四、工作流程
(一)報名。
1.有意向且符合條件的教師請于
(1)《湖口縣“歸雁計劃”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
(2)《承諾書》(見附件2)
(3)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材料(本人及可證明親屬關系的)、結婚證、學歷、教師資格證、職稱評聘及年度考核、師德考核情況等證件的原件和A4型復印件(原件現(xiàn)場審驗后退回,復印件裝訂成冊上交)。
2.各崗位報名人數(shù)作如下規(guī)定:報名人數(shù)原則上應大于崗位數(shù),當報名人數(shù)小于該崗位數(shù)時,由選調工作專班決定按各崗位報名人數(shù)相差比例從大到小進行調劑崗位數(shù)。
(二)考試。
1.考試與我縣2024年從農村中小學選調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考試同時進行。
2.采用閉卷考試(不進行面試),按崗位學科命題。時間:
3.按各學科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期7天。排位最后的擬聘用人員如遇多人成績相同,則按正式入職教齡時間長的優(yōu)先聘用。
4.需要查分的教師(只查卷面統(tǒng)分),請于
(三)體檢。
按照《關于印發(fā)<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的通知》(贛教規(guī)字[2021]3號)標準,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教師取消選調資格。
(四)考察。
進行實地考察(考察時間另行通知),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意識形態(tài)、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違法犯罪記錄查詢)、工作或學習表現(xiàn)、個人檔案及畢業(yè)證件、教師資格證等方面情況??疾鞎r需調閱考察對象的檔案,請?zhí)崆白龊贸浞譁蕚?,擬聘用名單一經(jīng)公布,就可以來湖口縣人社局人事股開具調檔函,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確保個人檔案在考察期間能順利調閱。考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1.考察對象無違法亂紀,未參與邪教等違反黨的路線方針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門出具);2.工作單位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有無違紀情況;3.考察對象近三年來學習工作小結。逾期未能提供檔案和考察材料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如因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時所在單位及教育主管部門未同意的,則取消聘用資格,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五)辦理調配手續(xù)。
1.縣委編辦及時為調入教師辦理上編手續(xù)。
2.縣人社局對考察合格者辦理審批聘用手續(xù)。
3.縣教體局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分配到相應農村中小學任教。
4.用人單位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
五、相關要求
1.聘用教師要及時提交相關材料,辦理相關手續(xù)。
2.聘用教師必須服從縣教體局的崗位安排,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且今后不再納入“歸雁計劃”,并嚴格執(zhí)行5年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內,不得再申請跨縣調動。
3.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試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與選調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選調資格。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教體局商縣委編辦、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湖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湖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湖口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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