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太湖城市開發(fā)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南控集團”)“,由原湖州環(huán)湖新農村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與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整合重組而成,注冊資本30億元,企業(yè)評級AA+,是湖州市國資委100%出資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專業(yè)從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旅游設施開發(fā)、土地開發(fā)整理、城市開發(fā)(物業(yè)管理)、金融投資等業(yè)務。
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設有限公司(簡稱“市政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注冊資金11030萬元,是浙江南太湖城市開發(fā)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主要承建市政景觀、房屋裝修、智能化施工等工程項目。
湖州南太湖城市運營服務有限公司(簡稱“城市運營服務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注冊資本5000萬元,是浙江南太湖城市開發(fā)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主要服務新區(qū)(景區(qū))建設,以綠色發(fā)展、智慧賦能、安全保障、卓越服務為目標。
湖州太湖現代農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簡稱“農業(yè)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注冊資本3000萬元,是浙江南太湖城市開發(fā)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主要以科研試驗示范和無公害瓜果蔬菜生產為主。
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南控集團下屬子公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3名,主要涉及市政公司成本部核算崗1名,城市運營服務公司物業(yè)服務中心副經理1名,農業(yè)公司運營管理部副經理1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南控集團下屬子公司社會招聘需求表》。
二、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
1.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應聘:
(1)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
(2)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為和記錄的。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專業(yè)技術資格、職業(yè)資格等條件。
5.本次社會招聘涉及的工作證明、學歷學位、職稱等取得時間截至
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蓤髮I(yè)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用目錄》(附件2)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
留學人員認證專業(yè)與國內專業(yè)表述不一致的,須提供所學專業(yè)課程證明,由招聘單位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1.發(fā)布公告,在湖州人才網熱點發(fā)布公告。
2.網絡報名,采取統一網絡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發(fā)布之日起至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通過網絡報名(報名二維碼詳見下方圖片)。
二維碼(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3)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如勞動合同、工作證明等)、學歷及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或掃描上傳。
應聘人員本人所填信息即為資格審核依據,填寫的信息以及提交的印證材料應真實、完整、有效,如有不實或影響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3.資格審查,根據《南控集團下屬子公司社會招聘需求表》的條件要求,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由工作人員通過報名系統線上通知。
4.筆試,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達到1:3方能開考。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開考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5.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與應聘人數不少于1:3確定面試對象。
6.體檢,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總成績×30%+面試成績×7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7.考察,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招聘部門同意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8.公示,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無不良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
四、相關待遇
薪酬待遇根據南控集團下屬子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其他
1.請應聘者保持通訊工具暢通,以便工作人員和您取得聯系,若在報名截止后兩周內未接到通知者,視為未通過審核人員。
2.應聘者提供信息如果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行為或有意隱瞞,考試中有違規(guī)違紀的,將取消崗位錄用資格。
3.應聘者資料進入公司人才儲備庫,未被錄用者的資料公司代為保密,恕不退還,敬請諒解。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控集團黨群工作部(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2-2931912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3∶30-17∶00)
附件:
浙江南太湖城市開發(fā)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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