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公安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隊伍管理,激勵公安輔警人員工作積極性,拓展優(yōu)秀輔警職業(yè)空間,根據《浙江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1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fā)[2017]98號)、《永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永委辦發(fā)[2007]79號)精神,經研究決定,永嘉縣公安局后勤服務中心面向優(yōu)秀輔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計劃
招聘單位為永嘉縣公安局后勤服務中心,計劃招聘2名,全額事業(yè),管理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和黨的方針政策,遵守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職業(yè)素養(yǎng),身體健康。
(二)永嘉縣公安局在崗輔警(列入輔警員額),大專及以上學歷,1987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3周年以上,同時還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近5年中,年度工作考核優(yōu)秀和受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黨政部門表彰獎勵合計3次(含)以上的(不包括各類通報表揚);年度工作考核優(yōu)秀與表彰獎勵系同一事項的,合并計1次優(yōu)秀;
2.在重特大案(事)件處置、應急處突、搶險救災、疫情防控、協(xié)助打擊違法犯罪、重大活動安保等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曾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給予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的;
3.與公安工作密切相關的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獲得地市級以上獎項,或者在我國獲得專利授權的(均為單獨權利人或排名首位權利人);
4.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評定具有與公安工作相關的特長技能且在實戰(zhàn)中發(fā)揮較大作用,或者在省級以上公安機關組織的業(yè)務技能比武競賽中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等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2.違反公安機關內部管理或者輔警管理規(guī)定,或者不規(guī)范履行工作職責發(fā)生較大工作失誤造成后果和影響,受到處分或處理不滿3年的;
3.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配偶或者子女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外國國籍或者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的;
5.個人檔案中記載出生日期、參加工作時間、入黨(團)時間、學歷學位、經歷、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且在規(guī)定期限內,無法補齊或者涉嫌涂改造假無法有效認定的;
6.與招聘崗位之間存在按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現(xiàn)場報名審核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4日—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永嘉縣公安局政治處6011辦公室。
3.現(xiàn)場報名材料:本人報名表(見附件)、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中下載打印)和崗位要求須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若資格審核合格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10:1,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將在中國永嘉公務網(http://www.yj.gov.cn/)予以公布。
(二)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及科目:2023年12月30日
上午9:00—11:0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3:30—15: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2.筆試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筆試總成績設合格分數(shù)線,合格分數(shù)線為12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予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
3.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于2023年12月27日—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永嘉縣公安局政治處6011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三)體檢、考核
1.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遇成績同分的,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再相同,則需另行加試確定對象。
2.入圍體檢對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在中國永嘉公務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4.體檢、考核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
5.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總成績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辦法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中國永嘉公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對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按招聘單位現(xiàn)有崗位情況予以聘用,并簽訂《浙江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
四、其他告知事項
(一)國(境)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二)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2023年12月14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
(三)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四)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五)咨詢科室:永嘉縣公安局政治處,咨詢電話:0577—66966610;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0577—67951821;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577—57756568。
(六)本公告由永嘉縣公安局、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永嘉縣面向優(yōu)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永嘉縣公安局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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