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宣傳工作輔助人員1名,具體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
宣傳工作輔助人員,1名。
(二)崗位要求
1.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條件(詳見招聘條件);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性別不限;
3.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即“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
4.具有一定文字寫作能力,擁有動漫、影視、新聞、傳媒等相關學歷,有相關從業(yè)經歷者優(yōu)先。
(三)崗位職責
主要負責法院宣傳稿件撰寫、微信公眾號、微博、抖音等政務新媒體的文案寫作、圖文視頻編輯制作、賬號運營及攝影、攝像等輔助性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堅決擁護黨的領導,積極執(zhí)行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熱愛工作,有責任心,具備一定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能夠熱心為群眾服務,善于開展群眾工作;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綜治情況符合有關政策規(guī)定;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或免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開除黨籍、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曾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處以拘留及以上處罰,或有涉毒問題的;
4.曾因違紀違規(guī)、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被開除辭退解聘或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即可報名,招滿即止,不再另行通知。
2.有意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含學信網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及復印件1份,連同本人近期2寸證件照1張,到泉州豐澤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報名(地址:泉州市豐澤區(qū)泉秀路491號政治部404),現場填寫《泉州市豐澤區(qū)人民法院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二)實操測試及面試
1.實操測試:采用適當形式進行,包括微信公眾號編輯、視頻制作、圖片處理、攝影攝像等實操測試。
2.面試:面試合格后確定初步人選。
(三)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實操測試及面試成績,結合崗位需求,確定擬聘用人員。
(四)體檢及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泉州市豐澤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實施。重點審查擬聘用人員綜治情況及是否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
四、薪資待遇
月薪資4800左右(含五險一金)
五、聯(lián)系我們
聯(lián)系電話:0595-28668404,28668406
地址:泉州市豐澤區(qū)泉秀路491號,泉州市豐澤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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