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宮面向社會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共3個,計劃招聘事業(yè)單位編制工作人員3名。報考者可通過佛山組織工作網(wǎng)(http://www.fszzb.gov.cn)或佛山共青團網(wǎng)站(http://www.fsyouth.org.cn)查閱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碩士研究生畢業(yè)以上人員。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
(二)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經過“網(wǎng)上申報資料”和“單位資格審核初審”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xù)。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報考者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1.網(wǎng)上申報資料
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考試報名系統(tǒng)(https://bm.gd-pa.cn/wsbm/index)進行報名。報考者需填寫個人情況,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大小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應的證明材料電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報名表。
2.資格審核初審
資格審核初審指定時間為
3.報名結果查詢
報考者須及時登錄考試報名系統(tǒng)(https://bm.gd-pa.cn/wsbm/index)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已通過資格審核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尚未審核或未通過資格審核初審的,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
4.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核初審后,報考者應于
(三)報考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者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2.除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在
3.本次所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均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詳見附件2)。
六、考試和資格復審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時間為
2.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考試報名系統(tǒng)(https://bm.gd-pa.cn/wsbm/index)統(tǒng)一公布,應聘人員登錄系統(tǒng)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
(二)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jù)報考者筆試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shù)按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
2.資格審核復審。面試前,團市委辦公室、市青少宮須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資格復審須報考者本人到指定地點進行,不得委托他人,面試對象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復審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因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xiàn)空缺的,團市委辦公室、市青少宮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3.面試組織。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由團市委辦公室、市青少宮根據(jù)崗位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等方式組織進行。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yōu)?/span>100分,總成績合格線統(tǒng)一設置為6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七、體檢與考察
按招聘崗位根據(jù)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實施。
八、公示與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佛山共青團網(wǎng)站等相關門戶網(wǎng)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準考證號、學歷學位及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者工作單位等基本情況,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監(jiān)督方式等事項。
2.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團市委辦公室、市青少宮應當自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xù),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遞補
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體檢、考察、公示。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本次招聘筆試面試現(xiàn)場全程錄音錄像,由派駐紀檢組全程監(jiān)督。如有涉嫌違紀違規(guī)的,嚴格依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本公告由共青團佛山市委員會辦公室、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宮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57-29328700,聯(lián)系人:
投訴電話:0757-83381305,聯(lián)系人:
共青團佛山市委員會辦公室
附件:
附件1:2024年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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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www.fszzb.gov.cn/gwygl/content/post_833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