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進和儲備一批高層次人才,助力“青年衢江”建設,打造青年發(fā)展型城市,全力譜寫共同富裕示范區(qū)建設的衢江篇章,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衢江區(qū)事業(yè)單位招引高層次人才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引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事業(yè)單位高層次人才10名,為財政全額補助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崗位,具體招引崗位、人數及要求詳見下表。
序號 |
單位 |
崗位名稱 |
崗位類別 |
招聘計劃 |
年齡要求 |
學歷學位要求 |
專業(yè)及其他要求 |
聯(lián)系方式 |
1 |
區(qū)屬或部門屬事業(yè)單位 |
法律事務 |
專技或管理 |
3 |
30周歲及以下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1.研究生所學專業(yè)為:法學類,且本科所學專業(yè)為:法學類,并取得學士學位; 2.已通過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A類證書(參加2024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筆試成績已達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先行報考,但須在 |
0570-3838923 |
2 |
區(qū)屬或部門屬事業(yè)單位 |
投融資管理 |
專技或管理 |
3 |
30周歲及以下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金融、金融學、金融工程、投資經濟、投資經濟學、投資學、大數據金融、國際金融學、互聯(lián)網金融、互聯(lián)網金融學、金融工程學、金融科技、金融貿易電子商務、金融數學與金融工程、金融與風險統(tǒng)計、數理金融學、政策性金融學 |
0570-3838728 |
3 |
區(qū)屬或部門屬事業(yè)單位 |
交通工程 |
專技或管理 |
1 |
30周歲及以下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交通工程、交通運輸、交通運輸工程、交通安全與工程管理、交通運輸規(guī)劃與管理、橋梁與隧道工程、道路與鐵道工程 |
|
4 |
區(qū)屬或部門屬事業(yè)單位 |
信息技術 |
專技或管理 |
1 |
30周歲及以下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軟件工程類、網絡空間安全類 |
0570-3838377 |
5 |
區(qū)屬或部門屬事業(yè)單位 |
水利工程 |
專技或管理 |
1 |
30周歲及以下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利水電建設與管理 |
0570-2305009 |
6 |
區(qū)屬或部門屬事業(yè)單位 |
財政管理 |
專技或管理 |
1 |
30周歲及以下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財政學、投資與理財、政府預算管理、公共財政與公共政策 |
0570-8762705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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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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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引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學習成績優(yōu)良,大學期間無必修課程重修、補考或因個人原因延畢情況,具有引進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其中國(境)外高校的畢業(yè)生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
4.符合招引崗位的其他要求。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引單位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6.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其他情形,不得報考
7.具備事業(yè)單位其他資格條件。
三、引進程序和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衢江區(qū)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jq.gov.cn/)發(fā)布招聘信息。招聘的后續(xù)信息一般只在上述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電話或短信通知,請應聘人員自行關注。
(二)報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人才招引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注冊及報名時間:自
2.報名平臺: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
3.報名網址:http://qssy.zjks.com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咨詢電話:0570-3838728。
(2)報名入口:登錄系統(tǒng)選擇“事業(yè)單位考試”。
(3)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該平臺注冊個人詳細的真實信息后,及時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和確認,一旦確認將不能更改。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僅注冊未選擇報考崗位、更改個人信息后未重新選擇報考崗位、未確認報考崗位的,均視為無效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受理注冊、報名及報名確認。
(4)在“填寫報名信息”環(huán)節(jié),應聘人員須如實、規(guī)范、詳細填寫教育背景、獲得證書情況、工作經歷等情況。
(三)資格初審
時間:
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平臺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報名時間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受報名人數等因素影響,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時間內或不能全部完成,報考人員宜盡早確定選報崗位,以免錯失改報機會。
(四)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
已報名的人員可登錄報名平臺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及未通過審核的理由。通過審核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核的,可在該時間段內改報其他招引崗位一次,并接受一次資格審核。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初定于
(六)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內容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2.筆試時間初定為
3.筆試工作由衢江區(qū)人力社保局統(tǒng)一組織,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放棄筆試資格。
4.筆試成績僅作為確定入圍現場資格復審對象的依據,不帶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5.筆試成績通過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查詢,查詢時間另行通知。
(七)資格復審
1.筆試結束后,對筆試合格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入圍成績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圍資格復審。入圍人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缺考、筆試成績?yōu)榱惴只蛟诳荚囍杏羞`紀違規(guī)行為被取消成績者,不得入圍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采用線上復審的形式進行,入圍資格復審對象須提交以下材料整理制作成一個PDF文檔(第一、二頁為報名表,第三頁為材料清單目錄,第四頁開始為其他報名材料),發(fā)送方式另行通知。
報名材料原件的掃描件及順序為:
①《2025年衢江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引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
②報名材料目錄;
③身份證;
④學歷學位證書,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都須提供。國內高校畢業(yè)的,須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的,須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⑤中共黨員(預備黨員)證明材料;
⑥各類等級(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明材料;
⑦在校及工作期間獲獎情況的證明材料,如獎學金、本學科專業(yè)性獲獎或榮譽、“三好學生”或“優(yōu)秀學生”等各類綜合性榮譽;
⑧在校及工作期間擔任職務的證明材料,如校(院)學生會(黨團)任職、班級任職、社會團體任職情況及參加社會活動情況;
⑨在校及工作期間其他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的各項材料,如科研成果、實踐經歷等。
請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注意材料的規(guī)范性、完整性和真實性,以提高資格復審效率,材料不全的責任自負。
3.資格復審通過后將發(fā)送面試通知書,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八)面試
1.面試為半結構化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適崗能力、素質潛能和職業(yè)道德等方面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核對象。
2.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放棄資格。
3.為保證引才質量,可根據報名人數、考試情況,調整或取消招引計劃。
(九)體檢
1.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如體檢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因隱瞞精神病等既往病史,影響體檢結論的,一經發(fā)現,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入圍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十)考核
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引才單位主管部門會同組織人事部門按有關程序實施。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及《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
(十一)公示、聘用
1.考核結束后,考核合格人員列為擬聘用對象。
2.擬聘用人員在衢江區(qū)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3.應聘人員放棄聘用、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不合格、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因取消聘用資格產生的崗位空缺,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4.未明確用人單位的招引崗位,由區(qū)組織人事部門按人崗相適原則和工作需要統(tǒng)一調配。
四、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按事業(yè)單位聘用制度管理,在衢江區(qū)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二)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環(huán)節(jié)。因此,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關系。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引才資格或惡意報名的,或以聘用資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關系。
(三)本次招引崗位所列專業(yè)要求根據招引崗位工作職責所需的素質和能力,參照教育部專業(yè)設置目錄和2025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目錄進行設定和資格審查。
(四)按照人才層次享受相應人才政策,咨詢電話:0570-3838720、0570-3838728。
(五)未盡事宜由區(qū)組織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共同研究決定。
附件:1.2025年衢江區(qū)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x
中共衢州市衢江區(qū)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衢州市衢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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